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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起江西鄱阳湖区两处鱼类越冬港进入冬季禁渔期

日期:2017-10-17 作者: 来源:江西省渔政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为保护增殖渔业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江西加快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西省渔业条例》和《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10月10日12时起 ,江西省永修县芦潭港、庐山市谢司港两处鱼类越冬港进入了冬季禁渔期。禁渔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12时起至2018年4月10日12时止。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含捕捞螺、蚌、虾和鱼)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凡违反禁渔规定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西省渔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