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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洞庭湖长江干流珠江水域全面启动春季禁渔
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湖南省洞庭湖和长江干流、珠江水域全面实行春季禁渔。禁渔期间,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除外)。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湖南省珠江水域禁渔期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从今年起进行调整,由原来的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调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从2个月增加到4个月。珠江水域禁渔范围主要包括北江水系的武水河、浈水河、长乐河、章水河、渔溪河、玉溪河和西江水系的浔江、桃水河,涉及郴州市、永州市、邵阳市、怀化市4市的11个县区,即临武县、宜章县、汝城县、桂阳县、蓝山县、江永县、江华县、城步县、通道县、北湖区、苏仙区。我省湘江干流永州市零陵区老埠头至岳阳市湘阴县濠河口河段水域内也实行了春季禁渔期制度,每年4月1日12:00至6月30日12:00为禁渔期。湘江长沙段从2016年4月1日12时起已经实施了常年禁渔。
省畜牧水产局要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在辖区水域内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强化执法管理,保障渔民生活,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对凡违反者,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处罚。
3月1日起,常德市、武陵区、鼎城区、汨罗市、桃江县、湘阴县等畜牧兽医水产局(渔政站)组织渔政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执法人员,深入沅水、澧水、洞庭湖区等河段开展春季禁渔宣传发动,正式拉开2017年春季禁渔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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