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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普洱市开展澜沧江渔政联合执法行动

日期:2017-03-10 作者: 来源:云南省渔政执法总队 【字号: 打印本页

  2017年2月27日至28日,西双版纳州渔政监督管理站与普洱市渔政执法支队组织执法人员,成立联合专项执法行动组,在澜沧江景洪电站库区开展了清理整治违规网具暨禁渔期渔政联合执法行动。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是农业部长江办刚刚配备到位的中国渔政060号50吨级渔政船的首航。

  澜沧江作为云南省六大水系之一,水生生物资源非常丰富。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管理,从2007年起,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规定每年的2月1日到4月30日为禁渔期,禁渔范围包括景洪市辖区内江河,其中澜沧江景洪电站至流沙河口江段为全年禁渔区。

  在为期两天的联合执法行动中,发放宣传资料153份,收缴违法捕捞的网具286张。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了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库区农民的渔业资源保护意识,清理整治了两州市共管水域的违法捕捞行为,促进了澜沧江水生生物资源的养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