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 > 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 流域动态
2016年度广西圆满完成珠江禁渔任务 禁渔期间放流708多万尾
为期两个月的2016年珠江流域禁渔期结束,渔民已经恢复捕捞生产。此次禁渔,通过禁捕、增殖放流、跨流域联合执法、加强渔船渔民管理帮扶、强化宣传等,持续六年实施,让珠江渔业逐步走向良性发展。不少老渔民表示,禁渔虽有“阵痛”,但利于珠江流域渔业资源休养生息,效果有目共睹。
广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相关部门表示,经过连续六年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繁育,如今珠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禁渔期间,广西各地还大力开展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据不完全统计,禁渔期间放流鱼苗708多万尾,投入资金162多万元,江河中的鱼类品种、数量和重量明显增加,为渔民增产增收打下良好基础。
据了解,禁渔期间,渔政部门实行24小时江面值守,有效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而且电鱼入刑对非法捕捞人员形成明显的震慑力,“电炸毒”现象得到遏制,保证了禁渔秩序良好,渔村社会稳定,基本达到了国家农业部的“江中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江鱼”的要求。据统计,禁渔期间,检查渔船3305艘,查处违反禁渔期规定捕捞渔船41艘,收缴各类电鱼设备31套;没收非法渔获物151公斤,罚款55000元,情节特别严重涉嫌违反刑法移送公安机关11起;处理群众的举报、咨询问题53宗。


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