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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联合老挝有关部门开展边境水域渔政执法和资源养护工作
2015年11月10日,农业部、云南省和老挝资源环保部、南塔省在澜沧江畔—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关累港共同开展澜沧江—湄公河渔政联合执法行动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农业部于康震副部长、云南省人民政府高峰副省长、老挝自然资源和环保部奔米·普塔翁副部长、南塔省省委常委、省政府办公厅坎莱·西巴瑟厅长共同出席活动,中老双方有关部门和地方负责同志、渔政执法人员以及当地渔民群众代表参加活动。
澜沧江—湄公河是东南亚最长的河流,总长约4,880公里,流域总面积81.1万平方公里,是世界第六大河,亚洲第三大河,东南亚第一大河。共同管理和养护澜沧江—湄公河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沿江各国与人民睦邻友好和睦相处的重要保障,也是沿江各国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近年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与老挝南塔省有关部门就澜沧江—湄公河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开展过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此次活动是在此基础上,首次由两国中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活动。活动期间,中老双方就执法合作和生态养护达成多项重要共识,取得丰硕成果。
此次活动共放流了12万尾当地土著鱼种鱼苗。随后,两国执法人员通过渔政船艇联合巡航执法,保护这些传递和平、友谊与希望的精灵,沿着蜿蜒奔腾的澜沧江—湄公河,将中国贯彻睦邻友好、推动协同发展的深厚情谊传递给老挝人民,将中国保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家园的美好愿望传播给东南亚人民,将中国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绿色经济的坚定决心传达给世界人民。
于康震副部长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国家相关部门合作,坚持生态优先、五位一体的原则,大力开展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执法,实施水域生态修复工程,保卫西南重要水域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坚决筑牢人民安居乐业的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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