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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同步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

图一:全国增殖放流主会场水生物种放流(福建省福州)

图二:安徽颍河上段放流

图三:湖南省张家界市放流大鯢

图四:四川省集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图五:河南省增殖放流启动仪式

图六:甘肃省放流大鲵

图七:西藏本土裂腹鱼放流

图八:江西省万安放流现场

图九:湖北荆州增殖放流活动现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贯彻“五位一体,生态优先”的总体布局,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健康发展,缓解环境压力,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农业部的统一部署,长江流域同步开展了集中增殖放流活动。6月以来,福建省、四川省、湖南省、安徽省、河南省、甘肃省、江西省、湖北省、江苏省和西藏自治区等十省(区)已经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其他省市也将陆续开展相关放流计划。
6月6日,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武广齐副总经理,以及中央外事办、全国人大环资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和国台办等部门的相关领导出席并参加了在福州举行的2015全国增殖放流活动。长江流域各省同步开展放流活动。仅6月6日当天,长江流域各省累计投放各类经济、特色和珍稀保护物种共计约7.42亿尾(只、粒)。
今年,各省加大了珍稀保护物种和特有鱼类的放流力度。四川省放流了200尾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着“水中大熊猫”之称的达氏鲟;湖北省放流了1200尾珍稀水生动物中华鲟、达氏鲟;湖南省张家界市和甘肃省秦州分别放流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大鲵500尾和1000尾;安徽省放流胭脂鱼43万尾;西藏放流本土鱼类共计350万尾。
长江流域各省将持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以增加珍稀濒危水生生物种群的数量,维护水域生物多样性,促进水生生物资源的恢复和水域生态环境的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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