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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门渔政水警联合执法 检察院主动派员提前介入
3月14日,江苏海门市渔政监督大队组织公安水警执法人员,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18”——春季禁渔同步执法行动的要求,在长江海门管辖段联合执法。执法人员在海门和崇明的交接水域,查获两艘外地小渔船分别捕获14条鳗鱼苗和300克66条小刀鲚,涉嫌非法捕捞。
长江禁渔期间,除刀鲚实行专项管理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据执法人员初步了解,当事人使用密眼网违法捕捞行为的发生地为崇明绿华外侧的长江水域。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与检察院取得联系。海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朱卫迅速带领侦查监督科来到执法现场提前介入。检察干警适时对侦查取证的思路、方向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指导执法机关在违法行为的查获地、发生地和渔获物、渔具等方面进行收集并固定证据。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春季禁渔同步执法行动,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禁渔管理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共同营造“共抓大保护”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长江水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长江渔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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